圖書館特藏資料簡介—歷代寶案(上)
您能想像書本在未臻完善的保存環境中,屢遭蟲蛀鼠囓,輾轉移藏,又遭空襲轟炸之後的命運嗎?
臺灣大學圖書館就有這麼一套書,神蹟般的從一連串的噩運之中,脫困重生,在「本尊」已逝去的情形下,以「分身」展現世人面前,彌補了人們為其「本尊」消逝而有的失落和遺憾。它,就是《歷代寶案》。
《歷代寶案》是將十五﹑十六世紀間琉球與中國以及其週邊國家如暹羅(現在的泰國)﹑土耳其﹑巴基斯坦﹑馬來西亞﹑蘇門答臘等國的外交文書編輯成冊而成的。這些外交文書之底稿(琉球發給他國的文書正本已被送給收受國)以及其自中國皇帝收到的詔諭等,涵蓋的年代起自西元一四二四年(琉球國王尚巴志三年,中國明朝永樂二十二年),迄於一八六七年(最後的琉球國王尚泰二○年,中國清朝同治六年),前後計四四四年。
琉球王府當時分三階段陸續完成所有外交文書的編輯工作;將之整編為第一至第三集。編輯成冊後,名之為「寶案」,意指「貴重的文書」。
上述各集「寶案」編輯時,均製作二部,一部存置王府(稱為「王府本」),一部存置天妃宮(因後來主要密藏於久米村,故稱為「久米村本」)。一八六八年明治政府成立,由於明治維新實施日本全國中央集權的體制,琉球在所謂「琉球處分」中,於光緒五(1879)年被編入日本國土,改為沖繩縣。因廢藩置縣政策之強制執行,琉球王國隨之解體,內務大臣伊藤博文命令處置官松田道之沒收琉球與薩摩藩、中國相關之一切文件,將之攜至東京。因此,原由首里王府保管的「王府本」《歷代寶案》與薩摩藩相關文件就一併被攜出王府,轉而由中央政府的內務省保管。
《歷代寶案》的記載,透露出琉球歷史上「臣屬」中國之事實:中國明朝洪武帝於1372年向琉球下招諭書,琉球應之而派遣進貢使,此後,一直到明治政府成立(1868年)後的明治初期,中國與琉球一直保持冊封──朝貢之關係;中國皇帝承認琉球國王,每於琉球有新國王上任時,即派遣冊封使前往琉球,舉行新國王的任命儀式;琉球國王對中國皇帝,也一直持臣下之禮,而名為「朝貢貿易」。此種所謂「朝貢貿易」之外交往來大約每二年進行一次。1609年以後琉球雖因被薩摩藩勢力所籠罩,間接為日本控制,但是,一直到一八七四年為止,琉球與中國的往來關係,未嘗中斷。
日本廢藩置縣之後,原由天妃宮保管的「寶案」為避日本官方之忌而遭徵收,改為秘密私藏:由天妃宮移至明倫堂,其後又輾轉由久米村的湖城家移藏大岭家,再移藏神村家,但在村人之間則傳言謊稱為已在湖城家的祝融之災中被焚毀。
1931年,一位任教於商業學校的教師仲元英(仲本英昭)受那霸地方法院之委託,進行法制史料調查之查訪中,意外發現「寶案」藏於神村家。(下期待續)(特藏組編審
洪淑芬)